一、 本产品由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,目前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广东、湖南、福建、广西、江苏、四川、浙江、大连、山东、重庆、云南、陕西、辽宁、江西、山西、天津、安徽、湖北、河南、宁波、黑龙江、河北、贵州、吉林、内蒙古、青岛、海南、甘肃31个省、市、自治区开设分公司。本保险产品由太平财险面向全国销售(港、澳、台除外);如果您在太平财险设有分支机构以外的地域,后续服务可能会受影响。
二、 产品备案编号:太平财险(备案)[2009]N66号-邮包保险。
三、 咨询及投诉:太平财险全国客服热线95589。
四、 保单形式:本产品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,投保人可以登陆亚泰保险经纪网站中“保单管理”查询或前往太平财险官网验证保单;如您需要纸质保单,请致电太平财险全国客服热线95589。
五、 购买:选择产品--填写投保信息--支付保费—接收保单。
六、 保费:缴纳保费直接支付至太平财险保费收入帐户。
七、 发票:由投保人投保时提出申请,默认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,企业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需在申请时提交开票及邮寄信息。
八、 保单变更:在线提出批改申请—亚泰保险经纪受理申请—太平财险审核处理。
九、 保单退保:致电太平财险全国客服热线95589提出退保申请,太平财险审核处理;或致电亚泰保险经纪客服热线400 -068-0508,会有专人协助您处理。
十、 理赔:致电太平财险全国客服热线95589—提交理赔资料—太平财险审核—结案处理。
十一、 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,详情可在太平财险官网的“公开信息披露”处查阅。官网地址:http://www.cntaiping.com。
十二、 如实告知义务: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就太平财险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,否则保险公司将按《保险法》相关规定处理。投保单中填写各项内容均属实,或有告知不实,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,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,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十三、 亚泰保险经纪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、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,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,保护您提供给太平财险的个人信息、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。